近日從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兩年來,安徽省對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累計減免處罰3700多起,減免案件處罰金額近8000萬元,切實減輕了市場主體負擔,持續優化了營商環境,為助力安徽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率先印發了《安徽省市場監管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2021年8月12日,安徽省司法廳和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新版《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規定對符合條件的52項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免予行政處罰,涉及個私、價監、網監、廣告、質量監管、食品生產、食品流通、特設、計量、登記注冊、消費維權等多個執法領域。
繼省級層面《清單》出臺后,蕪湖市市場監管局在市場監管領域先后推出3版《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2021年,蕪湖市市場監管局又與蕪湖市司法局聯手推出了“免罰清單”3.0版,新增了21項免罰事項,將免予行政處罰事項增加至121項。上述兩部門還聯合印發了《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實施柔性執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文件,首創免予行政強制措施清單,著重推出了免罰清單后處理行政指導工作規范,全面實施柔性執法新模式。另外,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動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6項清單,六安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不予處罰清單55條,宣城市宣州區市場監管局兩次出臺免罰清單共66條。
來源網址: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1/t20230103_352603.html
近日從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兩年來,安徽省對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累計減免處罰3700多起,減免案件處罰金額近8000萬元,切實減輕了市場主體負擔,持續優化了營商環境,為助力安徽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率先印發了《安徽省市場監管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2021年8月12日,安徽省司法廳和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新版《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規定對符合條件的52項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免予行政處罰,涉及個私、價監、網監、廣告、質量監管、食品生產、食品流通、特設、計量、登記注冊、消費維權等多個執法領域。
繼省級層面《清單》出臺后,蕪湖市市場監管局在市場監管領域先后推出3版《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2021年,蕪湖市市場監管局又與蕪湖市司法局聯手推出了“免罰清單”3.0版,新增了21項免罰事項,將免予行政處罰事項增加至121項。上述兩部門還聯合印發了《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實施柔性執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文件,首創免予行政強制措施清單,著重推出了免罰清單后處理行政指導工作規范,全面實施柔性執法新模式。另外,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動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6項清單,六安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不予處罰清單55條,宣城市宣州區市場監管局兩次出臺免罰清單共6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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