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現房買賣合同》(BF-2022-0142)和《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預售合同》(BF-2022-0143)示范文本正式實施。
與前版合同相比,此版合同示范文本內容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作出調整和完善:一是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新要求;二是進一步規范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工作,明確銷售工作中各主體權利義務關系,在“特別提示”“共有產權使用承諾書”等部分增加對代持機構、購房家庭應盡義務的約定。三是就前期工作中群眾反映強烈的“責任不對等條款”“裝修標準不明確”“強制代辦專項維修資金繳納”等問題予以規制,不允許開發企業濫用補充協議及附件任意設立責任不對等條款,將易于出現糾紛的條款予以標準化約定。
本次實施的兩個示范文本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最新要求,結合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實施5年來的工作經驗,在充分吸收群眾和社會各界合理意見建議,深入研究、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的。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將會同各區加強宣傳培訓,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落地實施工作,切實規范共有產權住房銷售行為。
來源網址:https://www.samr.gov.cn/xw/df/202207/t20220729_349005.html
近日,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現房買賣合同》(BF-2022-0142)和《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預售合同》(BF-2022-0143)示范文本正式實施。
與前版合同相比,此版合同示范文本內容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作出調整和完善:一是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新要求;二是進一步規范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工作,明確銷售工作中各主體權利義務關系,在“特別提示”“共有產權使用承諾書”等部分增加對代持機構、購房家庭應盡義務的約定。三是就前期工作中群眾反映強烈的“責任不對等條款”“裝修標準不明確”“強制代辦專項維修資金繳納”等問題予以規制,不允許開發企業濫用補充協議及附件任意設立責任不對等條款,將易于出現糾紛的條款予以標準化約定。
本次實施的兩個示范文本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最新要求,結合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實施5年來的工作經驗,在充分吸收群眾和社會各界合理意見建議,深入研究、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的。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將會同各區加強宣傳培訓,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落地實施工作,切實規范共有產權住房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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