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滬蘇浙皖四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印發《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部門網絡交易監管專家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長三角地區網絡交易監管人才聯合培育制度》(以下簡稱《培育制度》),對長三角地區網絡交易監管人才的培育、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全面提升長三角地區網絡交易聯合執法辦案能力、效率夯實了制度基礎。
《管理辦法》規定,專家庫由網絡交易執法專家子庫、網絡交易理論研究專家子庫和網絡交易技術專家子庫組成。其中,網絡交易執法類專家從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系統執法骨干中遴選,網絡交易理論研究專家和網絡交易技術專家從市場監管系統、高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和相關企業從業人員中遴選。專家主要參與重要政策制定、重大疑難案件查辦或重大執法行動,研究會商網絡交易大案要案和新模式、新業態網絡違法違規行為的新特征、新動態,參與網絡交易監管業務培訓,參與指導網絡交易監管執法比武、電子數據證據存取技能競賽等工作。《管理辦法》對專家的回避、退出機制等動態管理措施也作出規定。
《培育制度》要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和分類實施的原則,通過開展業務培訓、對口交流、跟班學習和技能競賽方式,培育一批既精通法律又熟悉業務、既有豐富實踐經驗又有較強研究能力的網絡監管專家級領軍人才,打造一支熟悉政策法規、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的日常網絡監管隊伍,實現對長三角地區網絡經營主體及時、準確、高效的監管。
據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培育管理機制建立后,三省一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網絡監管業務學習交流、網絡交易典型案例研討、聯合辦案等方式,不斷提升網絡交易監管水平。
來源網址: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3/t20230329_354238.html
近日,滬蘇浙皖四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印發《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部門網絡交易監管專家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長三角地區網絡交易監管人才聯合培育制度》(以下簡稱《培育制度》),對長三角地區網絡交易監管人才的培育、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全面提升長三角地區網絡交易聯合執法辦案能力、效率夯實了制度基礎。
《管理辦法》規定,專家庫由網絡交易執法專家子庫、網絡交易理論研究專家子庫和網絡交易技術專家子庫組成。其中,網絡交易執法類專家從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系統執法骨干中遴選,網絡交易理論研究專家和網絡交易技術專家從市場監管系統、高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和相關企業從業人員中遴選。專家主要參與重要政策制定、重大疑難案件查辦或重大執法行動,研究會商網絡交易大案要案和新模式、新業態網絡違法違規行為的新特征、新動態,參與網絡交易監管業務培訓,參與指導網絡交易監管執法比武、電子數據證據存取技能競賽等工作。《管理辦法》對專家的回避、退出機制等動態管理措施也作出規定。
《培育制度》要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和分類實施的原則,通過開展業務培訓、對口交流、跟班學習和技能競賽方式,培育一批既精通法律又熟悉業務、既有豐富實踐經驗又有較強研究能力的網絡監管專家級領軍人才,打造一支熟悉政策法規、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的日常網絡監管隊伍,實現對長三角地區網絡經營主體及時、準確、高效的監管。
據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培育管理機制建立后,三省一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網絡監管業務學習交流、網絡交易典型案例研討、聯合辦案等方式,不斷提升網絡交易監管水平。
來源網址: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3/t20230329_354238.html